邵阳申氏建祠续谱筹资激励机制
一、编印邵阳申氏建祠续谱纪念册和宗祠建功德墙
1、凡为申氏建祠续谱出资出力人员均将芳名入纪念册。
2、按照出资、出力多少分等级在纪念册内和功德墙上标示。
二、具体方法是:
1、捐款不论多少都录入芳名。
2、捐款在500元以上者(含捐工折合人民币)赠送本人私房谱一本。
3、捐款在1000元以上者,赠送本人私房谱一本,纪念册一本,个人玉照16分之1版入纪念册,功德墙留芳名。
4、凡捐款在3000元以上者,夫妻合照及简历以12分之1版入纪念册,5000元个人瓷像上功德墙。
5、捐款在1万元以上者,全家福彩照及简历以6分之一版入纪念册,夫妻合照瓷像上功德墙。
6、捐款在5万元以上者,全家福彩照及简历以3分之一版入纪念册,瓷像上功德墙,可获得一块牌位入祠。
7、捐款在10万元以上者,全家彩照及个人生平业绩以2分之一版入纪念册,并以瓷像上功德墙,可获得两块牌位入祠。
8、捐款在20万元以上者,将全家福彩照及简历以整版入纪念册,瓷像上功德墙,可获得三块牌位入祠。
9、同一个人在宗祠内先祖牌位限三块(即三代)。
10、凡入祠神位牌名讳由捐款者确定,祠堂正厅为本申氏前十代(暂定)先祖神位牌,左、右两厅为捐款者获得的神位牌,先贤神位按辈份从上至下排列,同一辈神位均按祠堂坐向左1、右1、左2、右2(以此类推)顺序排列,神位按安放时捐款时间先后为排列依据,同日内捐款的以神位牌人名笔划(简化汉字)为排列依据。
三、纪念册及功德墙设申家姑娘、申家姑爷专栏,彰显我申氏男女平等,凡申家姑娘、姑爷在本次建祠续谱中出资出力的有功人员均将芳名及简历、玉照、瓷像分别以贡献大小所占比例入纪念册和功德墙。
四、凡因工作或身体和其他原因不能直接参加建祠续谱工作的人员,能间接为申氏撰写文稿、对联及其他工作的按评估工的形式折合成现金入纪念册、功德墙。
五、以房为单位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单独为其主要负责人树碑立传:
1、完成人平捐资100元总任务大于或等于的3倍,且总额不少于人民币40万元的。
2、完成人平捐资100元总任务大于或等于的90%,且总额不少于人民币250万元的。
3、个人单独筹资达到人民币50万元的。
本激励机制于2016年元月1号全体工作会议讨论通过 邵阳申氏建词续谱理事会